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2025-09-18
天津 招标采购
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天津-2025-09-18 00:00:00
天津-2025-09-18 00:00:00
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项目概况
依据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系物和被系物安全检查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测检验通则》***********、*/**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索具管理规定》等制度要求,公司范围内使用的钢丝绳/吊索具/集装箱、吊重试验等均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公司范围内所有索具、索具器件定期检验周期为*个月。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 海油工程*系物与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年度协议(二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
发标日期
****年**月**日
主要技术规格
使用的钢丝绳/吊索具/集装箱、吊重试验等均应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检验单位定期检验,公司范围内所有索具、索具器件定期检验周期为*个月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年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非依法必须招标
出资比例
***%
生产能力
不涉及
资格要求
*.* 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 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 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 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 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 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 效。 *.* 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应急管理部海油安监办颁发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证书》扫描件(类别:海洋石油专业设备检测检验),业务范围包含:包含钢丝绳等系物及被系物、起重和升降设备。同时投标人需提供在应急管理部官网取得该证的公示截图(即官网查询:*****://***.***.***.**/**/*********/************/ **年 **月应急管理部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情况公示),原件备查。 *.*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自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需提供*个合同的系物或被系物检验检测服务验收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和对应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复印件 和 *)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可体现为:完工报告或结算证明文件或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增值税发票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完工报告或结算证明文件需体现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或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或费率合同外,还应至少提供 *个已完成的订单、及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同一个协议提供 *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 *个有效业绩。注:订单编号或内容要与年度协议或框架协议或费率合同相关。(*)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业绩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价格
***.**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
投标地点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年**月**日 **时**分
开标地点
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特殊说明
*.投标人必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导入招标文件(如有招标文件澄清,须重新导入最后一次澄清文件)后编制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予以拒收。投标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视频》《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注册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供应商投标操作手册》《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鼓励投标人选用投标保证金保险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相关操作指导详见: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下载专区——《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投标保证金保险操作手册》 *.中国海油严厉打击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每个招标项目均对投标人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和投标电脑***地址、**地址、投标文件内容进行查验。请各投标人高度重视投标工作,在本单位办公所在地、使用办公**下载招标文件并自行独立编制、上传投标文件。被认定为“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围标串标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两年及以上的处理,对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的投标人处以禁用一年及以上的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评标结束后投标人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进一步可通过投诉寻求行政救济,由行政监督部门做出认定,同时,对“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的,以及在中标公示或公告阶段,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绝签订合同”的供应商,将按照中国海油相关制度规定,对供应商给予禁用一年及以上处理,处理期内不能参与新的投标活动。
| 招标人: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地 址:天津港保税区海滨十五路***号 |
| 联 系 人:杨立琨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 异议受理人:石慧 |
| 异议受理人联系电话:*********** |
| 投诉受理人邮箱(投诉受理专用):*******@*****.***.** |
| 投诉受理人:高玲 |
|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分公司 |
|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开发区第五大街 **号 |
| 联 系 人:石慧 |
| 电子邮箱:*******@*****.***.** |
| 邮 编:****** |
| 联系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