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2025-09-18 00:00:00
各潜在供应商:
“长江夜游”灯光提升工程运营维保服务项目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如下:
*、比选文件第三章*比选标准(综合评估法)*第*.*.*(*)*设备材料费报价(**分)修改为:“供应商须对设备材料费用折扣率报价。*、评标基准价:所有有效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折扣率)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计算的有效供应商少于*个家时,则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投标报价(折扣率)得分计算:①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该项分值的满分;②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总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③如果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总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例:若评标基准价为**%,则投标人报价**%、**%...为高于评标基准价;反之投标人报价**%、**%...为低于评标基准价。”
*、比选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第三条设备材料费的相关要求及清单*第*项修改为“投标人按下表所列主材单价限价为参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填报总体折扣率,折扣率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主材清单分项报价与总体折扣率不一致的,按投标人填报的总体折扣率为准,分项报价应按总体折扣率进行修正。”
*、比选文件第五章*商务及技术要求*第四条招标控制价及报价要求第②项设备材料费最高限价修改为:
设备材料费最高限价:《灯具及相关设备设施费用主材清单》中主材单价****%为本项目的设备材料费最高限价,由投标人自主报折扣率。
*、本项目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年*月**日**:** 时,其他不变。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比选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答疑文件和比选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并严格按照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采 购 人:宜昌文旅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陵区夜明珠路**号
联 系 人:朱虹光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沿江大道特*****号(万达广场*座****室)
联 系 人:谢梦姣、吴翠丽、高亚文
联系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