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水道主线至灯塔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2025-09-18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厦门市-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泗水道主线至灯塔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福建/厦门-2025-09-18 00:00:00
福建/厦门-2025-09-18 00:00:00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
工程名称 | 泗水道主线至灯塔路市政道路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评定分离”) | 招标阶段 | 勘察设计招标 | |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项号*“项目人员配置”评审标准中的“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 * 人,资格(职称):具备风景园林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修改为“风景园林设计专业负责人 * 人,资格(职称): / ;”。 二、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其他”中的第*条款内容中“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设计合同中设计总长度不少于****米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修改为“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设计合同中除城市支路以外的设计总长度不少于****米的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三、本工程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修改为“****年**月**日**时**分**秒(北京时间)”。招标文件中涉及该时间的,均做相应修改。 四、本答疑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答疑为准。 (以下无正文) | ||||
招标人(项目法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