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9-18 00:00:00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蓟州区经济开发区区域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荣晟广场*号楼******
被投诉人*:天津政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兴华大街**号**座
被投诉人*:天津市蓟州区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住所:天津市蓟州区京津州河科技产业园盘龙山路*号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限制或排斥潜在供应商。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中引用的《天津市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管理办法》(津气发〔****〕**号)未公开,且供应商无法平等获取文件信息,影响投标文件编制。
投诉事项*:项目需求书的论证依据中未列入《天津市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导致采购需求不完整。本项目的开展应遵循该条例的规定。
投诉事项*:招标代理机构未按规定处理供应商质疑。
(二)审查情况
经查,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以公开招标方式对本项目实施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万元。****年*月*日和****年*月**日,被投诉人*发布更正公告,对采购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年*月*日,本项目组织开标、评标。****年*月*日,被投诉人*发布本项目中标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北京市气候中心,中标金额**.*万元。
投诉人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同时针对质疑答复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责令被投诉人*整改。
天津市蓟州区财政局
****年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