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09-18 00:00:00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阅读次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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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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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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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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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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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芜湖市妇幼保健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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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九华中路*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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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许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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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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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鸠江区苏宁环球写字楼*座****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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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王康、王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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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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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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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权璟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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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市镜湖区绿地*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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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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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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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医院的 ** 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院区内院区内消防、安全保卫、安检、门卫、区域巡逻执勤、车辆管理、小型搬运等。 服务要求:维护招标人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院区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招标人的设施和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等。 服务时间:三年(*+*+*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并通过安保服务项目质量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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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芜湖广济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芜湖普威技研有限公司保安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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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天骄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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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池州市贵池区樟树湾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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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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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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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医院的 ** 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院区内院区内消防、安全保卫、安检、门卫、区域巡逻执勤、车辆管理、小型搬运等。 服务要求:维护招标人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院区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招标人的设施和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等。 服务时间:三年(*+*+*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并通过安保服务项目质量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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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无为市人民医院保安服务合同; *、芜湖市中医医院保安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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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国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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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阜阳北路****号庐阳工业园科研楼***等**套房*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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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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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三年(*+*+*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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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芜湖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安保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负责医院的 ** 小时的安全保卫工作,主要包括院区内院区内消防、安全保卫、安检、门卫、区域巡逻执勤、车辆管理、小型搬运等。 服务要求:维护招标人的正常医疗秩序,保障院区内所有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招标人的设施和设备及各类财产不受损失,预防各类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等。 服务时间:三年(*+*+*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并通过安保服务项目质量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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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蒙城县人民医院安保服务项目; *、怀宁县中医医院保安服务项目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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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安徽东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服务期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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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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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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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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