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09-18 00:00:00
安粮双景佳苑*部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安粮双景佳苑*部电梯更新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安粮双景佳苑*部电梯更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澄清内容如下:
*、评标办法技术文件评分标准中售后服务及维保方案中的“所投品牌制造商或制造商分公司电梯维保作业人员****年*月*日以来获得过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得*分,二等奖的得*分,三等奖得*.*分。本项以所获最高奖项计分,最高*分。”
质疑:电梯采购及后续维保的核心需求是设备质量、安全性能、维保响应速度及服务质量,而非制造商或其分公司维保人员的竞赛获奖情况。获奖是个人荣誉,与企业整体服务能力、履约保障能力之间没有直接、必然的因果关系,属于“与项目无关的非实质性要求”。该条款实质上为部分拥有获奖人员的品牌设置了“加分门槛”,可能将其他服务能力达标但无获奖人员的潜在投标人排除在外,人为缩小了竞争范围,破坏了招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建议:取消此项评分标准
答:电梯享用两年免费维保期,电梯的维保是由制造商或者制造商分公司进行维保,此项评分为了维护售后服务质量。所以按原文件执行,此条不予修改。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所投品牌旧梯换新梯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疑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在这里指定投标人具有所投品牌,具有对其他品牌和投标人的歧视,违反招投标公平原则。
建议修改为:投标人业绩中“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电梯制造商品牌的更新项目业绩或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或所投品牌制造商具有旧梯换新梯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分。每提供一个得*分,满分* 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单位(合同甲方)证明材料。
答:此条未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业绩作为加分项,旨在投标人承担过所投品牌电梯供货及安装服务。所以按原文件执行,此条不予修改。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制造商荣誉“*、所投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的得 * 分,省级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所投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所投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世界一流机械企业证书”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建议:此三项证书仅少数厂家获得,这三项评分标准属于典型的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建议取消此项评分。
答:*.此项证书品牌制造商均满足三菱、康力、西继迅达等三家及以上,按原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所投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的得*分,没有不得分。此条修改为“所投品牌制造商曾获得过中国质量协会颁发的“全国质量奖”或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奖的得*分,没有不得分。”
*.根据中心货物导则上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属于国家民政部批准登记成立的全国性社会团体,其证书具有有效力,经市场调研满足三菱、康力、广日等三家及以上。所以按原文件执行,此条不予修改。
*、评标办法商务文件评分标准中客梯速度“对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具备生产曳引式客梯速度(*)能力进行评分:*≥***/* 的,得*分;**/*≤*<***/* 的,得*分;**/*≤*<**/* 的得*分;其余不得分。注:*、以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载明的曳引式客梯最大速度为准。许可证未体现额定速度的,需提供型式试验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建议:许可证未体现额定速度的,同时提供能体现梯速的旧的许可证,并需提供型式试验证书。
答:该项表述是制造商许可证和型式检验报告均可,并无歧义。按原文件执行,此条不予修改。
注:此澄清/变更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新站区安粮双景佳苑第二届业主委员会
地 址:合肥市瑶海区龙门岭路与颖河路交口
邮 编:******
联系人:王盛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公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颍上北路与灵璧路交口
邮编:******
联系人:史工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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