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2025-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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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 称: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选聘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一支签园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单位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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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选聘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一支签园土地整治项目
新增耕地认定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一支签园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数量认定、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相关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完成验收,现就进行公开选聘: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东方市新龙镇龙卧村一支签园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区位于东方市新龙镇,项目建设规模****.**亩,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
二、工作内容
完成项目新增耕地认定和耕地质量等别评定等相关工作,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报告。
三、报名要求
(一)本次报名只接受现场报名;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近*年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报名地点:东方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东方市东方大道**号环发楼*楼)现场报名,未报名者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备注:所有提交材料复印件应加盖骑缝章,并胶装成册,到现场报名必须是本公司在职员工,须提交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社保)和身份证核验,报名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后归还,报价函独立密封,谢绝联合报名,严禁采用虚假资料或信息参加报名,一经发现查实,按程序取消报名资格并给予通报。
四、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
(二)提供企业无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提供声明函);
(三)人员配备表及其近三个月社保清单;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亲笔签名)、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价函(独立密封,各封口衔接处盖章,注明下浮率,格式自拟);
备注:以上材料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查验原件,报名材料需胶装订成册。
五、评选办法
(一)报名单位报价时以下浮率进行报价。
(二)评选办法: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在*(含)**家时,则取有效报价平均值,报价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效报价单位多于*家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再计算平均值,接近平均值的为中选单位(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报价相同并最接近平均价,则现场随机抽取中选单位)。
(三)评选工作由我局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评选小组,根据评选办法评选出拟中选单位报局务会审定。
(四)选定结果在东方市政府网公示,公示期间对选定结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签订合同。
注明:若报名单位或有效报价单位少于*家时,此次选聘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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