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9-18 00:00:00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
本招标项目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已由重庆市文物局以渝文物〔****〕***号文件、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号文件(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文物保护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大足石刻研究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建设地点:大足区
*.*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
*.*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 招标范围:对南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进行保护修缮,包括木架构修缮、墙体及墙面修缮、屋面修缮、门、窗等修缮、顶部防水、台基台明地面等修缮、油饰、防虫防腐处理及院落及排水整治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工期要求:***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个月。
*.* 标段划分(如有):/
*.*其他:/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包括:古建筑);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
*.*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人: | 大足石刻研究院 | 代理机构: |
重庆鸿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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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重庆市大足区北山路*号 |
地址: | |
| 联系人: |
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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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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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 电话: | ************ | ||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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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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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 |
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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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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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南山—石篆山摩崖造像三清上殿保护修缮工程施工图纸.***
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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