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2025-09-18 00:00:00
保康县年处理**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型磷石膏定制压震机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索引号: | *********/********** | 分类: | 其他 | ||
| 发布机构: | 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开日期: | ********** | ||
| 标题: | 保康县年处理**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型磷石膏定制压震机生产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
| 文号: | 无 | 主题词: | |||
| 生效时间: | 终止时间: | 来源: | |||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康县年处理**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已由保康县发展和改革局登记备案(登记备案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康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保康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型磷石膏定制压震机生产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保康县年处理**万吨工业副产磷石膏综合利用项目 (****型磷石膏定制压震机生产设备采购)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型磷石膏定制压震机生产设备采购,包括运输、装卸、安装、调试、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技术规格、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完毕,确保正常使用)
*、其他要求:
质量标准:投标人所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加工工艺满足相关规程、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验收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湖北省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
*、时间: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每天**:** 至 **:**, **:**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邮箱下载
*、方式: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复制或下载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按照报名表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详细填写相关信息盖章扫描后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 @**.***邮箱。采购代理机构对申请资料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按报名表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未盖章扫描的不予受理。因报名表信息错误导致联系不上或无法发送文件的,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售价: * 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 时,地点为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开标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市民之家*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公告媒体:在保康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保康楚弘建材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保康楚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路**号
联系人:崔女士
电 话: ***********
****年*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