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25-09-15 00:00:00
肌骨超声等一批医疗设备意向公开意向公开(第二次)(*****************)(第*、*、*、*包)
肌骨超声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意向公开
我院拟对肌骨超声等一批医疗设备实施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请广大供应商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肌骨超声等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算:一:**.**万元;二:**.**万元;三:*.**万元;四:**.**万元
五、初步技术参数:详见附件*、附件*、附件*、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
七、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在对项目概况等提出意见建议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份(发送至邮箱:***********@***.***),逐页加盖单位鲜章。(每个供应商仅接受*个授权人)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出的意见建议,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建议表电子版,格式见附件*;
如材料未按要求提供,我院将拒绝接收。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或质疑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扫描件发邮箱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院,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按预研意见、建议反馈表(附件*)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欢迎各供应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院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感谢您对我院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八、采购意向公示受理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
九、联系人:
宋助理,电话:*************
邮箱:***********@***.***
附件:*.肌骨超声医疗设备技术参数
附件:*.自体血液回收机医疗设备技术参数
附件:*.微波治疗仪医疗设备技术参数
附件:*.手术器械类一批医疗设备技术参数
附件:*《采购意向公开情况及意见建议统计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