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5-09-11 00:00:00
某学院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公开招标意向公开(*****************)(第*包)
一、项目名称:某学院班车社会化保障项目公开招标意向公开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一)通勤班车需求
曲江(西安市雁塔区芙蓉南路)—包茂高速—学院(西安市长安区),周一、周三、周四、周五(*:**);学院→曲江,周二、周三、周四、周五(冬季**:**,夏季**:**),每次发*辆**座通用客车;为避免后期人员超员预有准备,此线路报价同时提供**座通用客车单日/车报价。
(二)通学班车需求
*辆**座、*辆**座和*辆*座,保障学校为小*号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南湖小学低段、南湖小学高段、曲江一小、曲江二小、曲江第三初级中学、曲江第一学校、师大附中、曲江一中、曲江二中(学生校车线路不仅限于以上学校),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将居住在曲江的学生接送至所在学校,若合同期内学生数量有所增加,在不改变车型的情况下费用保持不变,若因为学生数量变化而改变车型,具体费用按照新车型计算。具体的行车路线和发车时间可根据后期实际运行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三)其他要求
★*.本项目所有车辆营运时间不得超过*年(含)(车辆登记注册时间),保障车辆需提供车辆各类保险、年检手续(需求车型不指定固定车型,但必须大于等于(≥)需求保障车型座位数,价格按照需求车型价格核算)。
★*.保障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等级的中国驾驶执照(不含*座以下车型),驾龄*年(不含)以上,身体健康,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保障单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经营许可证,保障车辆需提供每辆车和驾驶员资料,合同期限内投标供应商不得随意变更所提供的车辆和驾驶员,如因车辆检修、保养或其他情况需要调整车型或驾驶员,乙方需提前*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将调整后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复印件提交给招标采购商留底。
四、报价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意向公开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意向公开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七、询价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