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云浮-2025-09-01 00:00:00
某单位内科楼一层医疗用房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示意向公开(*****************)(第*包)
某单位内科楼一层医疗用房整修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现将某单位内科楼一层医疗用房整修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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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招标控制价(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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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某单位内科楼一层医疗用房整修项目 |
医疗用房整修(工期**天) |
(*)建设规模 整修面积****平方米(具体整修面积以设计文件所示范围面积为准)。 (*)整修内容 区域内各功能要素具体设置为: *.神经功能检查中心:位于一楼东南侧区域,利用*间原心功能室改造为一楼南侧卫生间,其他房间不作改动。 *.收费室:位于一楼大厅接诊台和儿科保健诊室区域,接诊台北侧墙面开设服务窗口,设置*个收费窗口(*个门诊收费、*个出入院结算)。 *.诊疗中心:位于一楼门诊原儿科保健、药房和诊区,设置有普通门诊区(*间诊室),保健对象诊区(*间诊室),分别设置有相应诊室及相应检查室,设置有候诊区,辅诊区(抽血、心功能、*超)和卫生间等。 *.儿科门急诊:位于现一楼挂号收费和抽血室区域,设置*间诊室、留观室及雾化室以及配套的治疗室及抢救室,并在等候区向外开门,设置雨棚及门斗,方便儿科患者诊疗患者就近、就便诊疗,减少交叉感染。 *.内科门诊影像检查区:位于一楼最西侧,其中:大厅北侧核磁机房和**机房保持不变;大厅南侧区域按照新的需求重新优化布局,设有**、**、超声、远程会诊室等功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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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暂列金******元。 |
****年**月 |
无 |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工商、税务等手续合法齐全有效,在以往近*年军地投标中无不良记录。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投标企业
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疆外企业须有进疆备案资料。
*.项目管理主要人员
(*)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项目专职安全员需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且无不良执业记录。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必须人、证、社保合一。
注:以上人员均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工程项目,且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的人员需无不良记录,人员业绩需体现人员信息,疆外企业以上人员且均须在进疆备案册中,否则不予认可。
*.*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年*月**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其他说明:
本项目处于意向公示阶段,技术要求、采购方式均为初步意向,可能不充分、不完善。现诚挚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建议。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对供应商提出的意见不做书面回复。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潜在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四、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反馈我单位,逾期不予接受。
(一)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套;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登记表:详见附件*
(二)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每页加盖公章)扫描制成一个***格式(文件命名:某单位内科楼一层医疗用房整修项目+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助理
联系电话:************ ***********
联系时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