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25-08-29 00:00:00
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需求公示(*****************)
副食品供应商选取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副食品供应商选取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共分*个包,禽畜肉及其制品和蔬菜水果类作为*包,鲜(冻)水产品、预包装食品(含牛奶、禽蛋、调料、干货、杂粮、豆制品、淀粉制品)等为*包,负责为滨城区*个单位以及博兴、邹平、沾化、无棣、阳信、惠民*个县区单位共**个单位,均属服务类项目,每包最终选定前*名预中标供应商,第*名为中标单位,第*名为备选单位,*包履约保证金*万元,*包履约金*万元,不可兼投兼中。
详情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理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合同履约要求及售后服务
*.交付时间:中标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进行服务。
*.交付地点:滨州市。
*.按照合同甲方的要求进行副食品配送服务。
六、安全措施
投标供应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采购机构提供的各类文件资料。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原则上每半月进行结算,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提供半月全部货物,无质量和服务问题后,提供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 日内结清,如有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副食品配送价格包括直接副食品成本、运输费、人工费、搬
运费、储存费、质检费、废品损失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不再另行产生和支付其他费用。
八、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九、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年**月**日**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邮箱:*********@**.***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
*.质疑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