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8-27 00:00:00
现将驻渝单位国产计算机、显示器(项目编号:*********(**)*******)的投诉问题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河南泽邦贸易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驻渝单位某附属医院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一: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为谋求中标,所投型号为*****的一体机(加**硬盘)承诺品牌为联想,生产者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实际品牌为******异能者,生产厂商为鼎聚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实际品牌和生产者与投标不一致问题,认为是虚假承诺,属于无效业绩,不应计入评分。
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二:得力集团有限公司为谋求中标,所投型号为****的台式计算机(不含显示器)投标显示品牌为******,实际品牌为***********(百应),存在实际品牌和投标承诺不一致问题,认为是虚假承诺,属于无效业绩,不应计入评分。
投诉人主要投诉事项三:评审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评标未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客观原则,未按招标文件评审原则、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公然对抗附属医院认定质疑部分成立事实。
三、调查事实及认定
经核查质疑答复以及投诉人提供的材料,并通过联想官方网站、联想百应官方网站等官方渠道查询核实。
关于第一个问题。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在澄清资料中表示*****一体机的品牌******异能者为联想旗下生态品牌,生产厂商为鼎聚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鼎聚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参股企业,根据编号为**************中国节能认证证书,该型号产品品牌为******,与联想(******)并非同一品牌。此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第二个问题。经查询,****台式计算机编号为**************中国节能认证证书,证书显示该产品生产厂商为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但该型号产品品牌为***********。此投诉事项成立。
关于第三个问题。经核实,评审专家协助处理质疑阶段及时纠正部分质疑事项并进行了重新打分。复核现场除核对招投标文件外,也根据电商平台等公开资料进行复核,因投诉内容相关品牌在联想店铺均有售,且店铺商品详情标识为联想品牌,并由联想进行全国联保,确不易甄别。此投诉事项不成立。
四、处理结果
根据《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质疑和投诉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综合以上调查事实,投诉人对“国产计算机、显示器”项目的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中标结果无效,附属医院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如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投诉人可自收到投诉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上级管理部门申请复议,联系人:郭助理,电话************,投诉复议事项不得超出投诉事项范围,但基于投诉处理决定内容提出的投诉复议事项除外。
投诉处理决定书采用当面递交或邮寄方式无法送达的,自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投诉处理公告之日起满**日视为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