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8-22 00:00:00
数字电影放映设备征求意见公告
我单位拟对 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二、项目概况:
| 序号 | 物资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时间/交货方式 | 备注 | |
| * | 数字电影放映设备 | 详见附件* | 套 | **套 | 详见附件* |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万元
三、技术参数、要求: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递交我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逐页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作书面回复。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投标企业应当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商务要求
详见附件*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杨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富安街*号(蓝天双语幼儿园斜对面)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曹女士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