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音郭楞-2025-08-15 00:00:00
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告(第一次)(***************)
我单位拟对 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进行采购,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现将需求参数进行网上公示,广大供应商可以对需求参数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意见建议,防止出现倾向性、排他性内容。
一、项目名称: 便携式彩超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全部交货并调试安装完毕
*.交货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台,云南省昆明市*台,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台,西藏阿里地区*台,四川省乐山市*台,上海市*台,山西晋中*台,山东省潍坊市*台,青海省西宁市*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台,辽宁辽阳*台,吉林省:白城市*台、通化市*台、长春市*台;河南省:新乡市*台、许昌市*台;河北省:张家口市*台、保定市*台;贵州省贵阳市*台
*.交货方式:物流运输免费送货上门
*.采购预算:***万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特殊资格要求:生产型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销售型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技术参数、要求:
采购便携式彩超**台,具体技术、经济要求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年**月**日 * ****年**月**日
五、反馈渠道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军队采购平台进行意见反馈。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站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资格条件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站不作书面回复。技术参数、资格条件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机构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助理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新疆业务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传真:无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监督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高主任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新疆业务工作时间*:*****:**,**:*****:**,电话无人接听时请短信留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