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2025-08-12 00:00:00
更换锅炉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更换锅炉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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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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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锅炉及附属设施项目工程监理 |
①对现有锅炉房进行改扩建;②拆除原有锅炉及附属配套设施;③安装*台**吨燃气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供暖,安装*台*吨燃气锅炉及附属设施进行洗浴;④更换供暖管线****米:⑤新建 *** 燃气站供燃气锅炉燃气并完善附属配套设施、**立方米储气罐*个。以上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
哈尔滨市阿城区 |
施工监理工期:自签订合同起至质量保证期满截止。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个月。监理人应及时解决监理事宜,成交人承诺的监理总工期以外的善后服务须随时到位,且上述变化将不会使成交人获得任何经济和工期等补偿和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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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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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
*.项目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第*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综合评分法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号)有关规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并提供近*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年*月至****年*月。建办市函【****】**号文件中规定的*类情形人员除外)
*.本项目按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年度工程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综合信用评价结果的通报》(哈住建发〔****〕***号)文件执行,名录内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如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响应期间,供应商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欺诈行为、没有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而被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或暂停投标的情形、或投标期间在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没有被公示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或“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有效期内的情形。
(十)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 :**,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网上邮件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扫描件.
- 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五)谈判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谈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谈判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谈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吕女士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号银泰城写字楼**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