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2025-07-30
浙江/宁波 招标采购
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浙江/宁波-2025-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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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参数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备注 |
|---|---|---|---|---|---|---|
| * | 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内容:计划采购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服务范围主要为礼堂、文化活动中心、办公场所及单干楼,服务内容包括地面、窗户玻璃及窗帘,外墙面及周边绿地清洁服务,交付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本项目分*个部分,第*部分为竞争性报价,金额为**万元,第*部分为展览馆保洁项目,按次结算不作为竞争性报价,暂定金额*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万元,服务期限暂定为*年,采用“*+*+*”模式,项目合同*年一签。初步项目技术和商务技术要求详见附件。
采购数量:*项
主要功能或目标: 礼堂、文化活动中心、展览馆、办公场所及宿舍楼保洁工作
需满足的要求:采购建筑物内外清洁服务,服务范围主要为礼堂、文化活动中心、办公场所及单干楼,服务内容包括地面、窗户玻璃及窗帘,外墙面及周边绿地清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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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设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入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 ***.** | ****年**月 | 无 |
注:*.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联系人:邱晟佳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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