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7-29 00:00:00
****年度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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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年度副食品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项目预算:***万元(本项目采购预算是参考年度经费量而预估的参考值,只作为投标供应商考虑报价之用,不作为合同签订的依据及采购标的金额。); *.最高限价:***%; *.本项目每包确定*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在投标截止之日前完成军队采购网登记备案(注册); (九)承诺本项目不转包、分包。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在服务所在地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及转账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别的不予认可。)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北京 北京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主体业态包含食品销售经营者; *.在服务所在地具备副食品供应所需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自有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提供租赁合同或协议及转账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不清晰无法辨别的不予认可。)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三区**号楼
(四)提交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社会代理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号三区**号楼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上述材料只作为申请招标文件的材料,最终评标以现场审查为准。 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包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申领邮箱:*********@**.***。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为有效防范不法分子打着上级领导机关和采购管理部门旗号,欺骗诱导请托、干预采购事务、谋取非法利益,现公布“六个一律、两个专线”声明。 *.凡是出示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的联系方式、通话记录、短信微信,表达相互熟识、关系密切的,一律不要轻信。 *.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子请托办事的,一律不要理睬。 *.凡是打着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亲戚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干预插手招标采购、违规处罚等敏感事项的,一律不得办理。 *.凡是假借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转述有关事项要求的,一律不予采信。 *.凡是冒充掌握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内部信息实施诱导诱骗的,一律不要相信。 *.凡是假冒上级领导机关或采购管理部门相关人员名义通过其他方式途径干扰采购秩序、危害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一律不要听信。 *.出现上述情况的一律予以警告并*****项记录在案,涉及敏感事项及时报告上级采购管理部门,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核查, *.开设两个专线,畅通举报渠道:①我站设立一部专线电话(************),凡是本站采购业务出现上述声明的问题,可以直接拔打电话询问核实,并受理举报线索;②在采购服务中心设置*部专线电话(************),受理全行业上述声明中所列问题的举报线索。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耿先生
联系电话:************ ***********
地 址:北京 北京市
十四、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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