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2025-07-23 00:00:00
彩钢瓦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彩钢瓦房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招标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彩钢瓦房建设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
*.项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本项目确定* 家供应商成交。
*.建设规模:搭建*个彩钢瓦房,主要包括钢柱安装、阳光板屋面安装和门窗安装等内容。
*.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项目和招标文件内明确的项目。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日上午*:**至**:**,下午**:**至**:**。
(二)申领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电脑或光驱、硬盘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报价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招标时间、地点
(一)招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招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八、样品
本项目无需提供样品。
九、现场踏勘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十二、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移动电话:***********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十三、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黄先生
移动电话:***********
采购机构:某单位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