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5-07-23 00:00:00
关于眼激光诊断仪维保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我院就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眼激光诊断仪维保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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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服务 名称 |
设备 生产 厂家 |
规格 型号 |
服务要求 |
设备数量(台) |
单价 (万元) |
服务期限(年) |
服务 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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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激光诊断仪维保 |
海德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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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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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天津高视医疗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经调研论证,我院现有*台眼激光诊断仪,为海德堡生产的型号为********** ***,主要针对于筛查门诊大量的眼病患者是否有眼底糖尿病性视网膜病变、孔源性视网膜脱离、视网膜静脉阻塞、黄斑裂孔等眼底病变,是辅助门诊医生诊断眼底病的重要仪器之一。该设备属于专业性非常强专科仪器,易损部件更换费用较高,内部激光模块、光路模块精度非常高,为确保该设备性能达标、运行正常,该设备维修更换零配件均需使用原厂配件,而且每年需要厂家工程师定期巡检设备运行状态,如使用非原厂配件,则整机的结构及组成会发生变化,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要求,整机需要重新注册。因此为保证整机注册的完整性只能使用原厂配件与原厂维修,该采购方式符合《政府采购法》和《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之规定,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特予公示。
六、公示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若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拟定供应商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物资采购中心提出意见,该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 系 人:袁老师、马老师
办公电话:************(**:**—**:**,**:**—**:**)
监督电话:************(**:**—**:**,**:**—**:**)
投诉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