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7-18 00:00:00
某网信安全防御威胁分析系统意向公开(*****************)(第*包)
某网信安全防御威胁分析系统采购意向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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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
某网信安全防御威胁分析系统项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网信安全防御威胁分析系统,面向核心重要用户,提供态势监控、联合标绘、业务管控功能,并与相关系统适配联动。
三、初步技术参数
一是改造态势系统,增加联合标绘、专题态势等功能;二是提供任务下达、任务管控功能。有意向供应商需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保密承诺书(附件压缩包中文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通过电话联系我部获取书面具体技术参数。
四、预算金额(万元):约***万元。
五、预计采购时间:****年*月。
六、公示及受理期限:发布之日起*天内。
七、建设周期计划: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八、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相关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等方式实名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实事求是、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有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代理人)、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见附件压缩包中文件*)并包含相关证明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对于项目的需求参数、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的描述具有倾向性或排他性的,应明确指出可能涉及的供应商。
*.对于项目的资格条件,本有国家、军队、行业强制标准但未写明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对于项目资格条件不合理的,可以明确提出并提供材料依据。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部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供应商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供应商领取的书面具体技术参数应在递交意见建议时返还我部。
*.最终以正式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具有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二级(含)以上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