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宁-2025-07-18 00:00:00
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需求公示(*****************)(第*、*包)
一、项目名称
副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二、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山东省济宁市(含各县);
*.基本情况:本项目主要为保障全市各单位全年的副食品供应,副食品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豆类及豆制品、禽畜肉、水产、禽蛋、干菜、调味品、饮料、奶及奶制品等。禽畜肉类、水产、蔬菜、水果类应每天供应*次,特殊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可调整供货频率。调味料、干杂品、乳制品、饮料类每周供应不少于*次,交货时间以需求单位按照周供应计划提前一天通知为准,如遇特殊情况以需求方要求为准;
*.项目预算:约****余万元;
*.交货方式:按甲方实际需求定期配送;
*.服务期限:服务期为自合同签订起**个月,每*个月按标准要求对副食品供应商进行*次履约考评,第*年前*次考评基层满意度均达到**%以上的供应商,可续签*次合同;*年合同期内累计*次考评满意度低于**%的供应商,甲方有权无责终止合同,整体服务期最多不超过**个月;
*.标段划分:*个;第*包为生鲜食品类,中标供应商数为*家,第*包为调味料、干杂品、乳制品、饮料类,中标供应商为*家;*个包各备选*家。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需求公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
(七)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存在与实际不符,可以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合理意见或者建议,并于****年*月**日**时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招标人,招标人应当于规定时间内予以回复处理。
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就有关问题通过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采购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老师
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
*.采购管理部门:刘老师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