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7-14 00:00:00
*号院基础设施修缮补充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第*包)
一、项目名称:*号院基础设施修缮
二、项目编号:*****************
三、补充及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补充更正为: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有类似项目(是指单项施工合同额**万(含)以上或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的已竣工的房屋施工总承包工程(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表中验收日期为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报价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原公告中“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补充:
(一)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军庄路*号院(联系人:陈先生、刘先生,***********、***********)。
(二)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含)或以上资质。
原公告中“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补充更正为:
(一)报价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层****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原公告中“七、开标时间、地点”更正为:
(一)谈判时间:****年*月**日**时**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华宝大厦**层****室。
原公告中除以上补充更正外,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