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07-02 00:00:00
****年副食品采购意向公开(*****************)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北京市某部的****年副食品采购项目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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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时 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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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副食品采购(项目编号*****************) |
*.为北京市海淀区、昌平区、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配送畜肉(牛、羊、猪肉等)、禽肉、蛋、奶、蔬菜、水产品、豆制品、调味料、食用油、饮料、水果、干菜(食用菌)等种类的副食品。预计分为*个包进行采购,其中海淀区肉类、调料类和西城区全品类为*包,预算金额***万元;海淀区蔬菜类等其他品种为*包,预算金额***万元;昌平区全品类为*包,预算金额***万元;怀来县全品类为*包,预算金额**万元。 *.配送的副食品符合国家相关部门卫生质量安全标准,不得转包第三方采购,能够提供相关许可证、食品合格证等资料。要求配送的肉禽、蔬菜等副食品色泽鲜艳,无异味、无霉烂变质、无过期或临近过期食品,肉禽类有卫生检疫部门相关证明。 *.配送周期为*年,要求每日*时前将所需副食品配送至指定地点。 |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 *.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 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供货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供货商具有副食品供应、仓储、加工、质检、冷藏、配送、售后服务等相应的能力和条件。 **.供应商需提供保密保密承诺书,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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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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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