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2025-06-30 00:00:00
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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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小型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项目预算:**万元/年; *.最高限价:**万元; *.本项目不分包,确定*家供应商成交。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各类大中小型车辆的维修履约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国家承认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必须在江苏省苏州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与苏州市吴中区招标人指定地点实际距离≤**公里(以地图软件导航显示为准)。 (十)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采购机构):
江苏省苏州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国家承认的车辆维修二类(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证明;在江苏省苏州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
(三)投标地点(采购机构):
江苏省苏州市
(四)提交方式: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采购机构):
江苏省苏州市
八、样品
采购包(*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一、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国家承认的车辆维修企业二类(含)以上资质证书或证明;在江苏省苏州市具有固定的维修场所(自有房产,以《房屋产权证》为准;租赁性质的场所,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二、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三、现地审查 (一)现地审查时间:****年*月*日至*月**日。 (二)审查地点:各投标单位投标使用的维修场所。 (三)联系人:详见招标文件。 (四)联系电话:详见招标文件。 (五)现地审查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谈判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进行现地审查或现地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将不具备参与投标资格。
十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地 址:江苏省 苏州市
十四、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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