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9-15
重庆 质疑投诉
2025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5-09-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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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采购与招标
- 发布机构
- 涪陵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
- 标题
- ****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发文字号
- 涪财采投〔****〕**号
- 有 效 性

****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字号:大中小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涪陵区中小学校班班通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重庆智和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号
被投诉人*:重庆市涪陵区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滨江大道***号
被投诉人*:重庆翠润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号汇智国际大厦*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不服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向我局提出投诉。经补正资料,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十八条规定,我局决定予以受理。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标的参数未量化区间,并要求标的物为同一品牌。
投诉事项*:采购需求与履约能力脱节及变相设定供应商规模门槛,构成歧视性条款限制竞争。
投诉事项*:服务能力评估缺乏客观标准,地域歧视性或差别待遇条款,变相设置市场准入壁垒。
(二)投诉请求
请求认定采购结果无效,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第三十一条第(四)项规定,我局决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投诉事项*部分成立。
鉴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且已履行,投诉人认为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