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09-17 00:00:00
江安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江安县江安镇小坝片区****地块
发布时间:********** **:**:**来源: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编号 | 江土拍〔****〕*号 | 项目名称 | 江安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公告结束时间 | ********** **:** | ||||||||||||||||||||||||||||
江安县****年第*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江土拍﹝****﹞*号) 经江安县人民政府批准(江府资源规划函﹝****﹞**号、江府资源规划函﹝****﹞**号),受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定于****年**月**日(星期二)上午** 时整,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公开拍卖江安县江安镇小坝片区****地块、江安县下长镇*******地块等*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拍卖宗地位置、面积、规划用途及要求
二、竞买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竞买,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等情形)。竞买人应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二)竞买人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联合体中不包含个人,联合体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但法律法规或出让文件有特殊规定的以及至今在江安县范围内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包括违约金)的不得参与竞买。 (三)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四)竞买人竞买本次宗地的购地资金须属于自有合规资金。 三、本次拍卖*宗地不设置拍卖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以上宗地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下午**:**以前,按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在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办理报名手续。 五、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请在江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联系电话:****—*******袁女士(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李先生(江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江安县人民政府网(****://***.****.***.**/) 中国土地市场网(****://***.*********.***) 江安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年*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