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 建设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2025-09-17
福建/莆田 招标采购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 建设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莆田-2025-09-17 00:00:00

为提升“数字木兰溪”智慧治水能力,市生态环境局拟开展“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建设。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提供本项目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建设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旨在“全市一张图”中建设部署“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项目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系统对接:接入莆田市污水处理厂等全市污染源企业监测数据(流量、水质等),对接“全市一张图”系统实现数据共享。

  *.核心功能:(*)实时监控:分钟/小时级数据调阅、原始包查询、点位状态展示;(*)预警管理:超标告警(短信通知);(*)精细管理:企业/点位/设备/因子/视频统一配置;(*)统计分析:自动生成综合/质量/超标报表;(*)视频联动:集成监控调阅功能;(*)系统管理:组织架构、统一认证、权限配置。

  *.后续保障任务:保障项目建设完成后一年内的系统调整、更新、迭代和运维任务(免费)。系统建设完成后如出现使用问题,供应商需在一小时内进行响应,如无法解决的,需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响应(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三、建设时间及成果要求

  *.建设时间:****年**月**日前完成项目建设。

  *.成果要求:将莆田市生态环境局“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测”模块接入莆田市大数据调度指挥平台进行展示和闭环管理,并制作组件提供调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具备营业执照、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开展相关业务资质;

  *.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询价公告截止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工作日*:*****:**、**:*****:**)。

  六、报价文件要求

  (一)供应商报价文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提交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和相关业务资质复印件;提交承诺函;提交开户许可证。

  (二)供应商报价文件须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上注明所投项目。

  七、报价方式

  请有意向参与的公司于****年*月**日**:**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一式二份密封后携带或邮寄至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仪莘路****号*栋***室。

  联系人:翁先生

  电 话:************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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