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2025年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5-0004]
2025-09-17
江苏/徐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睢宁县2025年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JSZC-320324-XZDN-C2025-0004]
江苏/徐州-2025-09-17 00:00:00

睢宁县****年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项目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发布单位: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项目概况


睢宁县****年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睢宁县****年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苏北农民集中居住不动产登记的指导意见》、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苏自然资发〔****〕***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对睢宁县朱开安置小区夏圩高铁安置区沙集高铁安置区高作高铁安置区梁集高铁安置小区杨圩小区南水北调工程拆迁安置房**个集中住宅小区,面积约***.***万平方米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及确权登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至****年*月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份;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须具有甲级测绘资质(业务范围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两个专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四(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线上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质疑,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函接收人:吴静 联系电话:*************


(二)地址:徐州市睢宁县兴业路**号恒盛科技园**号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通过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吴晓晶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徐州东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睢宁县兴业路**号恒盛科技园**号楼


联系人:吴静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静


电话:********,***********



***************************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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