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郴挂国土公告〔****〕***号
经郴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交易编号: | **国土〔****〕***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苏仙区白露塘镇后营大道与柿竹园路交汇处东北侧 |
主要用途年限: | **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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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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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途: |
二类工业用地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二类工业用地 | ***** | 五级工业用地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万元 | 加价幅度: | **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不得以竞买后成立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该地块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意向人在参与竞买前,应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地上情况(地形、地表现状、道路、杆线等),对地表以下及地质情况要详细了解,勘查清楚。竞得人在使用土地时,对地表以下出现的情况,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解决。具体规划要求详见其规划条件通知书。注:*、供地条件按现状提供,地下空间规划建筑面积以外部分不属于此次出让范围。用于建设行政办公、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且严禁建设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竞买人持《“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书》参与竞买(《“用地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书》详见附件)。*、 土地摘牌后*年内竣工投产。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到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年**月**日**时**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湖南省(郴州市)国有资产资源交易平台自行选定的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