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9-16 00:00:00
索引号 | ******************/***************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通知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鄞州区审计局审计数据治理服务项目比选采购公告 | ||||||||
发布日期: ********** **:**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信息来源: 区审计局 | ||||||||
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委托,对鄞州区审计局审计数据治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鄞州区审计局审计数据治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比选 四、招标内容: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申请人拟派驻场人员,自****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审计数据采集分析领域相关业绩。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四)比选申请人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比选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比选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六、比选文件的依法获取: 比选文件通过比选代理机构依法获取,未获取比选文件者的响应将被拒绝,不接受未依法获取比选文件者的质疑。 七、比选文件发售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潜在比选申请人应当在发售期限内获取比选文件。发售期限届满后,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比选申请人不足*家的,比选人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予公告。 符合报名条件且已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申请人全部作为比选被邀请人参加比选竞争。比选被邀请人提交的比选响应文件《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即为其最终报价。 十、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应于****年**月**日**:**时前将比选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惠风东路***号鄞州区审计局****会议室,不接受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不接受未获取比选文件申请人的比选响应文件。 十一、比选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在鄞州区惠风东路***号鄞州区审计局****会议室比选,比选申请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会议。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人认为比选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比选文件之日或者比选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对比选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人对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比选人上级主管部门投诉。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申请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十四、业务咨询: 比选人:宁波市鄞州区审计局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惠风东路***号 比选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傲坤、刘霞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号东城国贸**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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