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2025-09-17 00:00:00
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昆明地铁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年*月**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号)要求,市交通运输局需在****年开展对昆明地铁全线网(*条线路)运营期间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本项目),现将本项目购买服务计划公示如下:
一、所属目录:根据《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年版)》,本项目一级目录为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二级目录为监督检查辅助服务,三级目录为监督检查辅助服务,目录代码为*****。
二、预算资金:**.*万元。
三、资金来源:本项目经费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资金,并从市交通运输局****年部门预算“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监督管理专项经费”项目中列支。
四、购买主体:昆明市交通运输局。
五、工作内容:根据交通运输部****年*月**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号)和****年*月**日印发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安全评估规范》(交办运〔****〕**号)有关要求,研究制定昆明地铁线网*条线路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工作方案,针对昆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开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
六、承接标准
本项目承接主体至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三)具有提供服务所必需的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
(五)承接前需资质审查合格,社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
(六)近*年(****年至今)开展过轨道交通安全评估、咨询项目业务,能提供业绩的证明材料;
(七)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具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号)第三十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七、目标要求:由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针对昆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网*条线路开展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按照《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交运规〔****〕*号)有关要求,形成《昆明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运营期间安全评估报告》。
八、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九、购买方式:本项目拟由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按照本单位内控、财务制度,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