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09-17 00:00:00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公告(津滨财采投决〔****〕*号)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海滨人民医院分包机购置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山东蓝佳医疗设备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丁豪广场*号楼*单元***
被投诉人*: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滨人民医院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健安道与幸福路交汇处西北侧
被投诉人*: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三号院油田地质研究院
相关供应商:优雅玛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招贤路****号第*幢一、二层
四、基本情况
(一)投诉事项
投诉事项*:关于我司对于此项目质疑函中质疑事项*招标代理公司所回复内容不认定“优雅玛医疗设备(上海)有限公司属于大型企业的分支机构,具存在控股股东为大型企业的情形"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条款支持,不能作为驳回我司所列实时依据的条款,请上级政府单位给予查证回复。
投诉事项 *:关于我司对于此项目质疑函中质疑事项*中所提参数虚假响应问题,招标代理公司质疑函回复内容并不能举证说明我司所质疑内容不成立,质疑函回复原文为“评标委员会依据天津滨海新区港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技术要求点对点应答表及投标产品配置清单均满足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收到贵单位质疑函后,采购人同时向天津滨海新区港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核实,天津滨海新区港油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已确认所投产品符合招标文件项目需求书要求。”对此我司认为,回复函必须以事实依据为基础,必须让供应商提供相关现场实物视频演示等事实依据,来解答我司所质疑内容。所以我司对于质疑事项*中回复不予以认同。请上级政府单位给予查证回复。
(二)审查情况
天津市滨海新区招生考试中心采购国家教育考试综合管理平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由投诉人*于****年*月**日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万元。于****年*月**日发布采购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于****年**月**日签订合同,于****年**月**日发布合同公告。
经审查,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查明的上述事实,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