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2025-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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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梧州学院教室老旧设备更新提升(智慧教室设备)项目的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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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联系人:梁家英,联系电话:***********
邮编:******,电子邮箱:*********@**.***
二、质疑项目名称:梧州学院教室老旧设备更新提升(智慧教室设备)项目
质疑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梧州学院
三、质疑答复书内容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答复: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采购人可规定特殊要求以满足项目需求。技术参数(如***基准频率*.****、摄像头*****像素、******全协议)是针对梧州学院智慧教室的高负荷教学场景(如多线程软件运行、高清远程教学、稳定网络传输)而设定。据我院前期市场调研显示,至少有*个品牌产品均能满足要求。因此,贵公司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本项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详见附件。
事实依据:详见附件。
质疑事项*答复:本项目拟采购的交互式智能书写屏(双屏)产品所设定的技术参数,系经广泛调研当前市场同类产品多个主流品牌的技术规格,综合比对并提取共性特征,严格遵循技术先进性与最大可用性原则而制定。所涉及的生产工艺均属行业成熟技术,由现有供应链体系广泛支持,并非仅限大型企业所能实现。经市场摸底,目前至少有三家以上品牌的产品能够充分满足本次招标文件所列技术指标,参数未限定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可参与,产品所涉及的该项功能属于业界通用技术范畴,该项功能无需获得微软公司相关授权。因此,贵公司质疑缺乏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本项质疑不成立。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有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的权利。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支持和监督。
特此答复。
附件: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质疑函
梧州学院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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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质疑回复*.***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