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头门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为确保《招标(预审)文件》规范合理,保证项目招投标的顺利开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号的要求,现将项目招标(预审)文件(详见*附件)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滨海湿地修复工程施工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件号:************************
招标单位(招标人):浙江头门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头门港金沙湾区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湾滨海湿地修复工程占地面积*****㎡,由主入口广场、树阵广场、运动场、阳光草坪 活动区、草坪驳岸等组成,本项目工程主要内容有绿化及园林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绿化及园林景观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等所有内容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万元
计划工期:***天
二、招标文件公示
*、技术要求是否存在问题;
*、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的倾向性和歧视性;
*、影响公开 、 公平 、 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三、公示回复
各潜在投标人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请于 ****年**月**日**:**时前将书面材料(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等)签字盖章后送至(或传真、邮件)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古墩路***号*座***室
联系人:冯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邮箱:*********@**.***
传真:*************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