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11号)
2025-09-17
黑龙江/黑河 质疑投诉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2025111号)
黑龙江/黑河-2025-09-17 00:00:00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第*******号)
作者:黑龙江省财政厅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包*

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凤凰山监狱********年度供暖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采购日期:本项目于******发布采购公告*******开展项目评审,*******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五大连池市国顺物业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花园农场第一居民委一组**

被投诉人*黑龙江亿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号哈尔滨广告产业园******

被投诉人*黑龙江省凤凰山监狱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凤凰山农场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为:

评审专家未按规定评审,五大连池市顺峰供热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其中********年度供暖服务采购项目(监狱办公场所、监狱企业办公场所供暖服务)部分资产总额为***.**万元,********年度供暖服务采购项目(监狱家属楼供暖服务)部分,资产总额为***万元,同一企业资产总额不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数据,其提供的数据信息错误,其投标应视为无效投标。评审专家未按采购文件相关规定对其做无效投标处理。在质疑期间又允许五大连池市顺峰供热有限公司提供情况说明,属于评审专家未按招标文件评审,违规行为。

本机关依法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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