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2025-09-17
陕西/西安 中标结果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陕西/西安-2025-09-17 00:00:00
陕西/西安-2025-09-17 00:00:00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高陵区***********
二、合同名称:特殊家庭居家养老
三、项目编号:*****高陵区***********
四、项目名称:特殊家庭居家养老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西安开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尚苑路长安大学住宅小区*号楼*单元****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 | 特殊家庭居家养老服务 | *(批) | ¥***,***.** | ¥***,***.** | *、服务商应自觉接受区卫健局的监督和指导,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听取区卫健局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服务商应当建立和健全服务档案系统,对每一个服务对象的状况、服务时间、内容、质量及相关情况做客观真实的记载,以备检查。 *、建立服务人员档案,做到服务人员持身份证、工作证、健康证。 *、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发现服务对象身体有重大变故及时通知区卫健局。 *、在服务过程中,如服务对象无合法、合理的事由,无故连续拒绝三次以上工作人员为其服务时,应将此情况及时通知区卫健局,经区卫健局同意后,服务商有权暂停为其提供服务;未经区卫健局许可,服务商无权擅自拒绝为老人服务。 *、服务商在服务过程中,应尽到安全注意义务,保障服务对象的相关权益不受损害,无侵权等事故发生。 |
合同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
履约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年**月**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西安市高陵区卫生健康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