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业大道延伸段(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09-17
安徽/滁州 中标结果
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业大道延伸段(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滁州-2025-09-17 00:00:00

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业大道延伸段(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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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业大道延伸段(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安县老城区城市更新(一期)项目**工业大道延伸段(二期)

项目编号

****************

招标人

名称

来安县永阳城乡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来安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来阳路**

联系人及电话

赵怀伟:***********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来安县双创产业园**

联系人及电话

易永婷、叶娟娟:**********************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昊硕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肆佰零陆万零陆佰伍拾元肆角肆分(*******.**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宋刚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广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贰级

投标价()

肆佰零陆万壹仟玖佰伍拾玖元伍角陆分(*******.**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唐丽红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安徽省宏威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相应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价()

肆佰零陆万贰仟壹佰陆拾贰元零壹分(*******.**元)

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

姓名

韦健

证书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注册编号)

************

工期(服务期)(日历天)

***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合格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业绩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 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 号)**%执行,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

代理服务相关费用

代理费*****.**元;专家评审费 ****.** 元。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 来安永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来安县双创产业园**,联系人: 易永婷、叶娟娟,联系电话:**********************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起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书面投诉材料(****://****.*******.***.**/****/******/*********/************/********/************************************.****)递交至来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局)监督股,地址:向阳路与双拥路交叉口来安县人防指挥中心联合体*,联系人:孙刚,联系电话:************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提起投诉日期;

*)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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