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2025-09-17 00:00:00
“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营销代理合作单位投标邀请
发布时间:********** **:**:**来源: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营销代理合作单位投标邀请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安卓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拟对“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营销代理合作单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营销代理合作单位。
三、项目概况:爱众·芳华别院位于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地块,一、二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一期建筑面积*****.**㎡,二期建筑面积*****.**㎡),其中可售面积******.*(住宅*****.**㎡,商业****.**,车位***个)。
四、资金情况:单位自筹资金。
采购最高限价:全程营销代理总费用为销售网签金额的*.*%,总价约****万元(其中销售代理费用为销售网签金额的*.*%,约***万元;营销推广费用为销售网签金额的*.*%,约****万元)。
五、服务期限:暂定**个月。
六、采购项目需求:“爱众·芳华别院”一二期营销代理合作单位。
(采购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涵盖房地产营销策划、营销代理服务等相关业务。
(*)投标人近三年内****年*月*****年*月应具有至少*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单个项目合同总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地产全程营销(或销售)代理或独家营销(或销售)代理业绩。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八、公告期限、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至****年*月**日**时**分,通过网上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有偿获取,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鲜章)、身份证明,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领取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传真号、电子邮箱),以上信息若因领取人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领取人自行承担;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扫描后连同报名登记表和报名缴费支付成功截图通过邮箱发送至**********@**.***;如未收到回函,请及时联系。截止时间后发送的报名资料视为报名无效。
九、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
广安市广安区建安北路*******号 (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安办事处)。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安市)、爱众集团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卓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广安市凤凰大道***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楼
联 系 人:毕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号丽都汇**楼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投诉机构:爱众集团纪委办公室
通讯地址:广安市凤凰大道***号爱众运营中心友爱楼*楼
联系电话:************
邮 箱:********@**.***
本公告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由业主单位及代理机构负责,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