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一期工程-彩超高频探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5-09-17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一期工程-彩超高频探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六安-2025-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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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一期工程*彩超高频探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项目一期工程*彩超高频探头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恒玖昇达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林店街道阜阳北路和北城大道交口工投创智天地***栋***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伍万贰仟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

名称:高频探头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把

单价******.**元/把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收标准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卫健委。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舒城县中医院

联系人:束先生

联系地址:舒城县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口西北角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人:陈工

联系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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