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窑头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结果公示
2025-09-16
江西/吉安 中标结果
万安县窑头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结果公示
江西/吉安-2025-09-16 00:00:00
万安县窑头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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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窑头镇人居环境综合

整治提升项目结果公示

本工程于*******日上午**:**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中心不见面开标厅进行公开招标,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排序第一名的单位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排序人:江西轩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建造师:罗小密

注册证书编号:赣 ****************

技术负责人:李波

  施工员:杨波 质量员:王金焕

材料员:卢小丽 专职安全员:陈兴财

机械员:刘海红 标准员:黄青

劳务员:肖芳林 资料员:许建春

中标价*******.**

公示时间:*******日至*******

预中标单位:江西轩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黄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

万安县发改委:************

万安县招标办:************

万安县兴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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