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岛无居民海岛局部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普海岛告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莲花岛无居民海岛局部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方式
本次无居民海岛局部海岛使用权出让方式为挂牌出让。
二、拟出让海岛基本情况、用岛类型、方式和年限
*.拟出让海岛基本情况
莲花岛为无居民海岛,位于舟山本岛东侧,距离舟山本岛约**米,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北纬**°**′**.**″。本次出让的海岛局部使用权位于莲花岛西北侧。本次出让用岛面积(自然表面形态面积)为*.****公顷,投影面积为*.****公顷。
*.拟出让海岛用岛类型、方式和年限
拟出让区块用岛类型为旅游娱乐用岛,用于建设舟山市普陀区莲花岛旅游综合管理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用岛方式为轻度利用式,拟出让年限为**年。
三、挂牌起始价及竞买保证金
拟出让区块挂牌起始价为***.****万元,增价幅度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万元。
四、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上述海岛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
申请人在报名前需先填写《舟山市普陀区海岛使用权出让竞买申请书》等相关资料,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可参与报价,并经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审核通过后,报价有效。
本次海岛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书面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竞得人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
五、本次挂牌出让海岛用于建设舟山市普陀区莲花岛旅游综合管理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 ****年**月**日(工作日)向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领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 ****年**月**日至****年**月**日(工作日)向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提交书面申请报价,缴纳竞买保证金。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 ****年**月**日上午**时止(工作日),并以实际到账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将在 ****年**月**日下午*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挂牌地点: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普陀区分中心,挂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下午*时止。
八、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有关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九、委托人: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地点:东港海莲***号,
联系人:岑先生,电话:*************
十、委托代理人: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
地点:东港昌正街***号(商务中心*号楼东***室)
联系人:杨女士,电话:****—*******
十一、保证金汇入单位: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开户行:舟山市普陀区建行
账号:**** **** **** **** ****
十二、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普陀分局
浙江浙财嘉联拍卖有限公司普陀分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