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7
四川/宜宾 质疑投诉
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09-17 00:00:00
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屏山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屏山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源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岷江西路

被投诉人: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东段屏山中学商住楼*楼

被投诉人: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青年街**号*单元*楼(中国银行楼左*栋)

四、基本情况

四川精点汇代理记账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屏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屏山县乡镇生活垃圾转运服务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因素未细化、量化,使用“不能运用或不可能实现”、“阐述的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等没有具体判断标准的表述。

投诉事项*:未明确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屏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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