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09-17
四川/宜宾 质疑投诉
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宜宾-2025-09-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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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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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省聚升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悦来小区*幢*单元*楼*号
被投诉人: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屏山县龙华镇场镇
被投诉人: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屏山县屏山镇王府井*幢*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联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屏山县龙华镇人民政府龙华镇农机化示范推广项目(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磋商文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未明无人机培训需要的相关资格要求,存在重大缺陷。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投诉成立。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一条第(四)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屏山县财政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