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00%股权
2025-09-16
广东/广州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大唐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100%股权
广东/广州-2025-09-16 00:00:00

大唐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股权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大唐创业投资(海南)有限公司***%股权
转让方名称 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
挂牌价格 *,***.**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其他
重要信息披露

*.截止****年**月**日,标的企业的货币资金为****.******万元。

*.本项目为捆绑转让项目,转让方合计转让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底价合计为****.**万元。其中:转让方大唐电信科技产业控股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万元;转让方******* ******** ** ************** ** *'**************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万元。本项目若产生溢价,则按照转让方各自持有的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本项目不涉及企业职工安置。标的企业目前在职员工劳动关系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行为发生任何变动,在职员工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已到期、员工自愿辞职、员工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或劳动纪律、法律法规等情形除外),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标的企业的办公场所系租赁所得,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截至目前,原租赁合同已届满失效,新租赁合同双方正在签署阶段。
*.标的企业存在的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其他信息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第****号)等备查文本。
*.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所有权利主张。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受让方资格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受让须知
*.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保证金等工作流程),受让申请手续办理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内向中心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意向受让方应按信息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意向受让方若违反产权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产权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文):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英文):********* ****** ****** *** ****** ******** **.,***.
开户行(中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英文):***** ***** **** ********* ******
账号:*******************
*.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可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产权交易文件和对标的企业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齐全性、规范性审核,必要时可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经转让方和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审核后,确定合格意向受让方。
*.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该合格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成交价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所填意向受让价格孰高原则确定;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按照网络多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须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拟转让产权意向并向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指经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方条件和转让要求并取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定结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挂牌价格即为转让底价。
*.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损益处理:标的企业资产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完成之日(含)的期间内产生的损益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股东按股权比例承担和享有。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大唐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受让方须按转让方拟定的《产权交易合同》(文本)相关约定执行。
(*)交易双方应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产权交易价款。
(*)受让方应在获得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配合转让方办理交易资金出境涉及的税务、银行外汇审核等相关流程。
(*)受让方须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不涉及违规向自然人募资,不以受让产权作为底层资产违规设计或包装成金融产品直接或间接向自然人销售。

*)受让方须承诺此次转让将导致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大唐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受让方须承诺在广东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企业的更名(更新的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大唐”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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