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09-16 00:00:00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美术馆(宁夏书画院)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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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名称: | 二标段:公共服务设施设备购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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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供应商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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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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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光标志、铭牌 | 公共服务设施设备购置 | 批 | * | ******.** | 否 | 标的**发光标志、铭牌:详细采购需求及清单见上传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是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采购需求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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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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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投标报价 | **.**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 实施方案 | **.**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整体实施方案、②实施人员配置方案、③实施进度与保障方案、④供货、安装集成方案、⑤安装验收方案、⑥安全措施及保证等。 每项方案内容评审标准: 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得*分;实施方案内容有偏离或理解不充分的得*分;实施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质量保障措施 | **.**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制定具体的项目质量保障措施,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承诺、②质量违约责任承诺、③质量保证措施、④延伸服务措施及承诺等。 每项方案内容评审标准: 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得*分;质量保证方案内容有偏离或理解不充分的得*分;实质量保证方案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 | 售后服务方案 | **.** | 供应商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制定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售后服务内容及保障措施、②响应时间、③响应方式、④故障处理及补救措施等内容。 每项方案内容评审标准: 完全符合本项目需求的每项得*分;服务方案内容有偏离或理解不充分的得*分;售后服务内容与本项目无关或无法满足需求的得*分;未提供方案的不得分。 |
合计: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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