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5-09-16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浙能镇电****年度*****机组设备积灰机械清理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锅炉专业日常检修服务 | * | 项 | **% | ********** | 宁波镇海 | 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年度*****机组设备积灰机械清理项目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清理工作范围主要包括锅炉本体、省煤器灰斗、燃烧器风箱、烟风道、***系统、空预器、暖风器、****系统、电除尘等设备系统积灰清理,包括但不限于此。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通过近一年的工程服务,浙江上安建设有限公司在合同履约期内,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能力、工程质量可靠性及信誉等方面都表现良好,严格按照《****年度镇电*****机组设备积灰机械清理项目技术协议》、《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外包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协议》规定执行,人员配置合理、机械清理积灰工艺、现场文明生产等均达到浙江浙能镇海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要求。考虑到项目的连续性并有利于生产安全管理,拟与浙江上安建设有限公司续签****年度*****机组设备积灰机械清理项目。 根据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制度(*/*********-****)》第*.*.*.*规定:“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年”本次项目采购情形符合上述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浙江上安建设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石堰路**号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胡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