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2025-09-16 00:00:00
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单编号:********************
二、报价有效期:**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松阳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松阳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松阳县秀峰路综合供能服务站安全现状评价服务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 * | 综合供能服务站安全现状评价 | * | 项 | *% | ********** | 松阳县浙石油综合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我公司要求提供在营加油站安全生产 现状评价服务,并协助解决评价过程中发现问题,确保我公司按 时完成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安排服务团队对甲方综合供能服务站进行现场勘查。编制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经专家审查后,根据意见进行修改、确认。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理由 本项目为****年*月*日在****系统采用单一来源寻源方式进行采购,合同于****年*月*日签署。****年*月,浙西区域中心开发建设与安全部提交续签申请相关材料,本次续签申请次数为第*次且合计时间不超过*年。 秀峰路站是租赁站点,该站点存在一项特定安全状况:站内隔油池与已有格栅式围墙的距离在爆炸极限范围内,针对此隐患,此前已与租赁方进行沟通,但租赁方不同意另行建造防爆墙。因此,该风险主要通过管理措施进行控制,无法通过工程措施彻底消除。这一特殊背景使得对该站点的安全评价需要更高的专业性,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华东”)作为该站****年**月**日安全现状评价报告的出具单位,详细掌握该站点的此项特定风险及其演变过程,对当时的评价背景、隐患成因、与租赁方的沟通细节以及所提出的安全对策措施最为熟悉。秀峰路站三年一次的安全评价即将到期,安全现状评价,特别是涉及诸如“距离在爆炸极限范围内”等固有风险时,需要评价机构对站点的历史情况、既往安全措施的执行与有效性有连续性的跟踪和深入的理解。由原评价机构续做,可以避免新机构重新熟悉成本、历史数据断档和理解偏差,能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宁波华东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宁波保税区兴业大道*号*号楼***室
八、公示有效期: ********** 至**********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 采购执行人:赵工 | 电话: *********** |
| 联系地址: | 电子邮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