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玉壶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更正公告
2025-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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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玉壶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更正公告
浙江/温州-2025-09-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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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年玉壶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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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玉壶镇道路清扫保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 商务、技术评标细则*.*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作业车辆配置方案(车辆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审验合格,具备有效的上路权和使用权),每提供一台自有洒水车(如中型高压洒水/冲洗车、小型冲洗车)或清扫类车辆(如中型清扫车、小型电动快速保洁车)的得*分,承诺中标后购置的得*分,此项最多得**分。
注:车辆证明文件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② 承诺中标后购置的新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承诺中标后**个日历日内购置同等配置车辆并专用于本项目);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信息不符的,该车辆不予计分。
所有车辆须于中标后**个日历日内投入本项目使用,并确保专车专用。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提供作业车辆配置方案(车辆需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审验合格,具备有效的上路权和使用权),每提供一台自有洒水车(如中型高压洒水/冲洗车、小型冲洗车)或清扫类车辆(如中型清扫车、小型电动快速保洁车)的得*分,承诺中标后购置的得*分,此项最多得**分。
注:车辆证明文件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自有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登记单位名称须与投标单位名称完全一致),如车辆依法无需办理行驶证(如小型电动快速保洁车等),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产品合格证及加盖公章的车辆权属声明;
 ② 承诺中标后购置的新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明确承诺中标后**个日历日内购置同等配置车辆并专用于本项目);
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信息不符的,该车辆不予计分。
所有车辆须于中标后**个日历日内投入本项目使用,并确保专车专用。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成县玉壶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文成县玉壶镇玉泉西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新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文成县大峃镇花园公寓*幢***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夏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林小燕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温州))

地 址: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瓯江路展银大厦****室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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